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中评协办[2019]62号)和《天津市资产评估行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津评协[2019] 1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25年度天津地区资产评估机构申报内部培训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天津本地资产评估机构(或外省市资产评估机构在我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具备下列条件,可向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市评协)申报2025年度内部培训资格:
1.至少拥有30名执业会员;
2.年评估业务收入至少1000万元;
3.具有健全的内部培训制度和科学的培训计划;
4.能够提供承担培训任务的师资、场地和设施;
5.有能力完成所承担的培训任务,并保证培训质量。
(二)外省市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总机构)在天津设立的分支机构,如总机构具有内部培训资格,分支机构接受总机构组织的统一培训须按要求向市评协备案,经市评协认定后,分支机构资产评估师接受总机构组织的统一培训并申请确认学时。
二、申报时间
凡拟申报2025年度内部培训资格的评估机构(包括分支机构参加总机构统一培训备案的),请务必于2025年5月9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评估机构内部培训资格有效期为一年。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天津本地评估机构提交材料
1.评估机构(分支机构)内部培训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
2.评估机构(分支机构)执业会员名单(以申报日“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中人数为准,见附件2);
3.评估机构2025年度内部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班次、内容、师资、时间、课时、地点等)。
(二)接受总机构统一培训的分支机构提交备案材料
1.评估机构(分支机构)内部培训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
2.评估机构(分支机构)执业会员名单(以申报日“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中人数为准,见附件2);
3.总机构2025年度内部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班次、内容、师资、时间、课时、地点等);
4.总机构取得2025年内部培训资格的批复文件。
上述材料应按要求加盖评估机构公章后,扫描PDF电子版于5月9日前发送至市评协指定邮箱(zxpxb@tjicpa.org.cn),市评协考试培训部将按规定进行审核。
四、其他事项
(一)评估机构(分支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案申报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视同放弃本年度内部培训资格申报,市评协年末不予确认内部培训学时。
(二)市评协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评估机构下发批复文件并在市评协官网予以公布,同时将申报材料上报中评协备案。
(三)获批内部培训资格的评估机构(分支机构)应按照《天津市资产评估行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中对于学时及相关事项的要求开展内部培训,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报备相关资料。
(四)市评协考试培训部联系方式:
电话:(022)23249020、23288062
邮箱:zxpxb@tjicpa.org.cn
附件:
1.评估机构(分支机构)内部培训资格申报表
2.评估机构(分支机构)执业会员名单
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
2025年4月7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