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2015年第3号)、《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政策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商消费发〔2025〕8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 的公告》(2025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会同河南省财政厅、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联合确定,自2025年8月29日起河南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由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