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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股权转让,税务明确的“定价算法”标准(附:股权转让模板)
发布时间:2025-09-03   来源:财会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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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让签协议不是结束,税务局认可才是终点。财会阁推荐书籍:

 

一,核心定价的原则:净资产法

你公司的净资产,是税务部门给你定价的“锚”,卖低了就是打他们的脸。现在蒙混过关的成本过高。卖价低于它,税务稽查很容易找上门。

税务部门算法 让安全价≥ 每股净资产(一般公司)

案例:公司净资产500万,你占50%股份,实缴了50万。那么税务局算你的安全转让价就是:500万 * 50% = 250万。你想按50万(当初实缴额)卖?差太远,等着补税吧!

实操要点净资产取值:必须取转让前最近一期(优先)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需剔除虚增资产、补提负债审计报告算转让价净资产是你转让的安全垫

二、特殊资产定价原则(穿透调整原则法)

一家公司N年前便宜买的土地、没入账的专利,你觉得是“隐藏财富”?

在税务局眼里,这都是“暗财”,转让时必须按市场价评估加回去!反之,没披露的债务也得你自己扛。

税务部门算法: 真实净资产 = 账面净资产 + 土地/专利/房产增值 - 隐藏债务(含土地)

案例:公司账面净资产800万,但有块5年前100万买的地现在值600万。

税务局核定你的净资产就是:800万 + (600万 - 100万) = 1300万!按此计算,70%股权的安全价格区间可能高达 [871万 - 1729万]

 

捣腾资产不如先自我评估。企业有土地、专利等硬资产的,转让前最好自己先评估清楚,别等税务部门来替你“算账”。

三、0元转或低价转的正当理由(豁免原则

转让价0元转让 ,转让给谁不交税,都需要提供哪些资料。“正当理由”要提前备好案,事后解释成功率很低。特别是亲属间转让,若其短期内高价转售,税务局可能按最终售价向你追税!

税务部门算法: “正当理由的”需 提前向税务机关备案提供证明资料

豁免情形

证明材料

继承/直系亲属间转让

户口本、公证文件

员工内部转让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司章程

政策强制性低价转让(如国资)

政府批文、评估备案表

合理经营亏损导致低价

连续3年审计报告+行业衰退证据(如光伏、教培行业政策文件)

四、三套算法取最高,税务部门很“精明”。

 

税务部门不只一套算法,他们会选最有利于国库的那个。

  1. 净资产法(最常用):看你家底有多厚。

  2. 类比法:看看同行类似的公司卖了多少钱。

  3. 收益法:看你公司未来能赚多少钱,折现算今天值多少。

案例:你的公司净资产评估1300万,但因为前景好,用收益法算出值2000万。税务部门很大概率会按2000万为基数让你交税。

 

企业抱着净资产法当救命稻草,有时候也是一种风险。

 

捣腾资产不如老实评估,明白了税务局的三套算法才知道怎么运用

五、违规操作风险大反避税穿透原则)

税务部门算法:税务局有权觉得企业任何交易不合理,有一切解释权

企业务必知道之前转让容易被认定不合理违规的操作,才能选择正确应对。

  • 阴阳合同:真实价1000万,合同写500万,私账500万。一旦发现,补税+罚款+滞纳金,甚至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 分拆交易:把股权转让款拆成“股权款”+“咨询费”,降低表面转让价。

  • 关联交易倒腾:低价转给亲属公司,再高价卖出。税务局会“穿透”认定,按最终售价向你追税。

一家工程公司张老板500万将股权转给儿子公司,3个月后该公司2000万卖出。税务局向张老板追征:(2000万 - 原值) × 20% - 已缴税款。

 

在税务局面前,不要赌运气。一切不规范的聪明操作在大数据下都无所遁形,合规才是唯一的保护伞。

下图是在务部门的认为价格合不合理的操作图:

图片

股权转让是“系统工程”而非简单买卖。

知彼知己,百战百胜。股权转让安全价格区间是企业动态税务合规底线。

 

现在,放下手机,立刻做这三件事:

  1. 摸清家底:马上让财务算出公司最新、最真实的净资产,把土地、专利的市场价评估提上日程。

  2. 重新定价:用税务部门的算法(特别是净资产法)重新测算你的心理价位,看是否在安全区。

  3. 寻求外脑:在签任何协议前,务必花小钱咨询专业的税法律师或会计师,设计合规方案。事后退税花的钱可比咨询费多得多!

     

我们深知,老板的每一个决策都关系到身家性命。

股权转让,老板最忽视"内部转股不用走流程"。

原创夏安侯长安财圈2025年08月18日 22:241人

金税税四期上线后,股权流转的每一丝波动都纳入监管。内部转让、外部转让如同两道完全不同的窄门,老板踏错一步,轻则伤筋动骨补缴百万税款,重则引发股东内斗、股权冻结、甚至背上抽逃资金的刑事责任!

今天,请所有千万级营收老板警惕:股权转让的生死红线,就藏在这毫厘之差的操作认知里!

就像那些明明长得很丑,但却往脸上抹厚厚的粉,出门去吓人的。

现在股权转让还需要所有股东同意吗?谁到低在这件事上说了算?

例如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共同成立公司注册资金300万且实缴。张三40%,李四40%,王五20%。因公司长期经营不善,王五准备转让自己的股权给马六这件事,你觉得谁说了算?

一个股权转让,你觉得三人谁说了算?

张三把股权转让给马六,就会改变股东的人员构成,李四和张三能不能同意呢?这就决定了股权的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的规则是不一样的。

一,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的限制性条款的规定。(公司宪法流程)

如果上述案例公司章程有特殊约定,王五把股权转给马六是需要经过张三,李四同意的。否则就是转让不成。

容易忽视的点:想当然认为“内部转让可以自由进行”,完全忽略了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中可能存在的特殊约定,具体约定参考下边常使用的四点。

1)优先购买权: 章程可能规定,即使内部转让,其他股东也享有优先购买权(按同等条件)。如果未履行通知义务或未尊重其他股东的优先权,转让可能被认定无效。

2)转让限制: 章程可能规定股权转让需经特定比例股东同意、需董事会批准、或对受让方身份有要求(如必须是现有股东、不得转让给竞争对手等)。

3) 锁定期: 章程或协议可能规定股东在一定期限内(如公司成立后几年内)不得转让股权。

4)转让程序: 可能规定了具体的通知方式、异议期、定价机制等程序。

应对办法:先看看你的章程是工商局版的还是专业设计的章程。必须首先仔细查阅公司章程和任何有效的股东协议,明确其中关于股权转让(尤其是内部转让)的具体条款,并严格遵守。

二,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公司法流程)

股权转让二要参考新《公司法》。股权转让在章程和股东协议没有特殊约定外,参考新《公司法》的规定。即股东将股权转让给非公司股东的外部第三方,新公司法取消了旧法所规定的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规定,也即股权外部转让不再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

容易忽视的点:股权外部转让还是需要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这些核心交易要件都告诉其他股东,以便其他股东考虑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应对办法:上边的案例,如果章程协议没有特殊约定,王五转让股权给马六,只需要书面通知张三和李四两个股东即可。张三和李四先购买权的考虑期限为30日,30日内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即视为放弃。

三,股权转让程序的完备性与书面化说了算。(程序和书面流程)

内部转股不是过家家!一旦离开规范文本和正规流程,你以为的“便捷”,全是引爆股东反目、资产流失、违法犯罪的引信!

容易忽视的点

1,最易口头约定:仅凭口头协商就进行实质转让,未签署书面协议。

2,协议过于太简单:协议仅约定“某某将X%股权转让给某某”,对支付方式、时间、交割条件、陈述保证、税费承担等关键条款缺失或模糊。

3,未完成内部决策程序:如果章程有要求,未按规定召开股东会或取得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

4.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认为签了协议、付了钱就算完成,拖延甚至不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风险:老板最容易误判:股东之间熟人就“方便”操作?别天真!内部转股恰恰是股东争产、税务清算、法律诉讼的高爆区!

应对:书面协议白纸黑字写清楚:一份详尽的书面协议是避免日后互相指责的关键,别让口头承诺成为未来的法庭证词。程序要走完:股东会决议、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这些不是形式主义,而是法律铠甲。工商变更更是确权的临门一脚,拖延就是给自己挖坑。

老板请牢记:内部转让重在透明留痕,外部转让重在风险隔离!无论哪种转让,核心都在于将你的核心利益固化在合规文书里!

最后叮嘱: 股权转让没有回头路,踩一次坑可能输掉10年身家!

合同范本 | 股权转让协议模板(通用版)

 

甲方(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联系人: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子邮箱地址:                                   

联系人:                                            

鉴于:

1. 甲方为××××××有限公司,对其公司(下称目标公司)拥有该公司××%的股权,依照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目标公司的股权。

2.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股权,并成为××××××公司股东。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 目标公司全称为:××××××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公司住所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万元,截至本协议签署时实收资本××××万元,法定代表人:×××

2. 本协议签署时目标公司股东及股东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2

3. 本协议签署时目标公司债权债务情况详见本协议附件×××。

第二条  转让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与付款方式

1. 甲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 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

3. 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采取下述第       种方式: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款。甲方应在乙方支付上述款项之日起的      个工作日内协助目标公司、乙方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2)分期付款:

第一期:本协议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元整(大写:               )。

第二期:甲方收到上述第一笔款项之日起的      个工作日内应协助目标公司、乙方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的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该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元整(大写:                )。

第三期: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尾款            元整(大写:              ):

A. 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款项。

B. 本次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      工作日内无任何第三方就本次股权转让向乙方主张权利。

(3)其他方式:                          。

4. 如果甲方有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乙方有权在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因甲方的违约行为给目标公司、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及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的违约金。

5. 甲方应在收到各期股权转让价款后向乙方出具正式、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6. 甲方接受上述股权转让款的银行账户信息:

(1)开户行:                                

(2)户名:                                   

(3)账号:                                   

第三条 目标公司的债务处理

1. 经××××××会计师事务审计,截止××××年××月××日,目标公司债权为××××××,债务为××××××,甲方和乙方对审计结果无异议。

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截至本协议生效之日前的目标公司债权债务由甲方按出资比例承担。甲方并不因转让股权而免除其转让之前的对公司所承担的清偿责任。

第四条  股权交割

1. 甲乙双方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日期为准。

2. 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乙方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第五条 过渡期安排

本协议生效至股权交割日前,为本次股权转让的过渡期。在此过渡期内:

(1)甲方应善意行使其目标公司股东权利,除目标公司日常管理开支及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外,目标公司不得新增任何债务,以审计截止日为准、否则由甲方承担。

(2)其他约定:                              。

第六条 费用及税费承担

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费用及税费,按相关法律规定由甲方、乙方各自承担。

第七条 各方陈述和保证

1. 甲方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形。如果存在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2. 甲方保证其转让给乙方的股权真实、合法,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权利负担,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不具有司法、行政机关已依法裁定或以其他措施加以限制的情形。

3.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处置目标公司的财产和对本该转让的股权进行任何处置或设定抵押、质押。

4. 甲方转让股权已取得内部授权与批准,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详见附件×××)。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已就放弃优先购买权作出书面说明(详见附件×××)。

5. 甲方保证除了已披露的债务外,目标公司不存在其他债务。甲方未披露的目标公司已有及或有债务一律由甲方按转让股权之前所持股权比例承担。

6. 甲方保证全力配合目标公司、乙方签署工商变更的相应法律文件,完成股权转让的所需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7.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及数额向甲方付款。

第八条 通知 

双方为股权转让所发生的通知采用书面方式并加盖公章。双方也可以使用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联系,各方所预留的工作人员的电子邮件地址、微信,即为甲乙双方联系通知的邮箱地址、微信。双方所发出的通知应派人送达或特快专递送达,双方所预留的邮政地址为各自送达地址。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本协议签署后,如有一方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2. 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万元。

3.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金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逾期     日以上,甲方有权单独解除本协议,在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本协议标的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金后,将乙方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的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4.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完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如不予配合,除了承担第九条违约责任第二款之规定的数额外,乙方可解除本协议。此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如果乙方也有违约,甲方可以根据本协议第九条违约责任第二款规定扣除违约金。

5. 如果甲方在本协议中有虚假陈述或违反过渡期安排,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同时应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九条违约责任第二款规定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6.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协议标的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金。

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1. 变更、修改和解除本协议,应须经过双方协商同意。

2. 乙方不按协议规定支付股权转让款,且超过本协议约定支付时间20日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 甲方不配合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时,且超过乙方书面通知20日以上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 变更或解除协议应使用书面方式。

5. 本协议出现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本协议履行发生不可抗力时,不视为违约,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以便作出合理的安排。

第十二条  保密

在股权转让中所接触到的或知晓的对方秘密,应给予保密,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应承担泄密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缔约过失责任

甲方无权转让股权或没有履行内部优先程序或者乙方无资金受让,导致本次股权转让失败,甲方或乙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

第十五条  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乙方应按规定日期付款。

第十六条  本协议附件

1.  目标公司债权债务审计报告;

2.  目标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目标公司税务登记证;

4.  目标公司章程;

5.  目标公司股东会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

6.  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说明。

本协议附件作为本协议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份,目标公司留存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果股权变更登记机关需按其提供的文本填写,双方所填写的文本仅为本协议的简易文本,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与义务均需完全履行。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商定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本协议签署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来源于渤海税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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