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公司提供报销员工租房的租金,那我还可以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吗?
答:企业给员工报销租房的租金,属于任职受雇所得,应并入工资薪金收入计税。并入收入计税时,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租金可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一是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二是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另附两个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
问:我是非独生子女,但是我的兄弟姐妹在2022年以前均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3000元/月?
答:一个纳税年度内,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3000元/月扣除。
如纳税人的兄弟姐妹在2023年1月1日以前均已去世,则选择按“独生子女”身份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标准;如纳税人已按“非独生子女”身份填报,可修改已申报信息,1月份按非独生子女身份扣除少享受的部分,可以在下月领工资时补扣除。
问:我们单位有个职工已经退休了,退休后单位给他发放了一笔奖金和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答:需要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的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2024年热点问题 第5期》(发布时间:2024-05-13 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