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0年7月16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部分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建议书格式化审批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0〕13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30年8月31日。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部分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建议书格式化审批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27日
相关附件:
各有关单位:
2020年7月16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部分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建议书格式化审批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0〕13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30年8月31日。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部分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建议书格式化审批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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