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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5-08-20
2025-08-20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海关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上海航空口岸物流通关效率的工作方案》 的通知
沪商航岸〔2025〕259号  发布时间:2025-08-08   来源:上海海关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各相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上海航空口岸物流通关效率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
  2025年8月8日

  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上海航空口岸
  物流通关效率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海关总署、国家移民局、中国民航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航空口岸通关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加快适应国际航空物流业数字化专业化绿色化发展新形势,进一步促进上海航空口岸通关便利化,优化提升航空物流通关效率,更好支撑上海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增强核心竞争力,现结合上海航空口岸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快航空口岸货运场站保障功能转型升级
  (一)结合上海浦东、虹桥国际机场总体规划修编,推进完善货运场站布局规划。加快建成浦东国际机场西货运区智能货站、集中查验中心等基础设施,有序推进现有货站设施智慧化改造,实现进口货物分单理货功能,同步优化作业流程,推动“一站式”通关模式创新。(责任单位:机场物流、东航物流、市交通委、市商务委、上海海关,时间节点:2025年底)
  (二)支持浦东国际机场货运站(PACTL)在已获得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独立认证者卓越中心(IATA CEIV)医药品和锂电池、东航物流已获得医药品航空运输质量认证基础上,积极争取上海机场航空货运早日全面具备IATA CEIV医药品、锂电池、鲜活货、活动物四大类认证,有效提升整体航空运输质量。(责任单位:机场物流、东航物流、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时间节点:2027年底)
  二、积极布局上海机场前置货站
  (三)鼓励机场物流、东航物流在上海及周边城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设立上海机场前置货站或前置集货仓,在实现航空收货等功能基础上,按需配置海关监管、民航安检等专业服务功能,延伸拓展上海机场空侧资源联结能力,实现货源集聚地企业货物交付便利化。(责任单位:机场物流、东航物流、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上海海关、民航华东局,时间节点:结合市场需求和发展需要有序推进)
  (四)支持松江综保区前置货站早日建成投用,市区两级政府在其发展规划、设施建设、货源对接上加强指导支持,海关和民航部门在其立项申报、通关功能、安检规范、信息系统、业务拓展上加强指导把关,机场物流和东航物流在其初期运营合作、安保措施互认、专业能力培训等方面予以扶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上海海关、民航华东局、松江区政府、机场物流、东航物流,时间节点:2025年9月底)
  三、持续推进航空物流通关数字化转型
  (五)按照国家标准版数据格式要求,优化完善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数据对接方式,持续推动与国家标准版实现数据对接归集,接入经由上海航空口岸进出的转关货物状态信息。编制上海航空物流系统对接规范标准,方便企业通过相关接口批量化申报数据,提升报关、进站等效率。(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数据局、上海海关、民航华东局、机场物流、东航物流,时间节点:2026年上半年)
  (六)积极支持上海海关“智慧海关”建设,赋能航空货运通关查验监管。依托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开发上线进出口普货预约查验功能,完善普货及跨境电商货物进出口物流状态信息查询功能,并不断拓展其他对企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数据局、上海海关、机场物流、东航物流,时间节点:2026年底)
  (七)支持PACTL和东航物流货运站积极开展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单一记录(IATA One Record)航空物流数据交换标准的试点工作,加快推动货运站生产数字化进程,实现国际航线进出港货物状态全流程“可查、可视、可知”。(责任单位:机场物流、东航物流,时间节点:2027年底)
  四、推动优化货物查验、安检与流转模式
  (八)落实AEO高级认证企业通关便利措施,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降低查验抽检比例。(责任单位:上海海关,时间节点:2025年底)
  (九)深化完善货站收货“白名单”制度,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安检措施,提升安检整体效率。(责任单位:机场物流、东航物流、民航华东局,时间节点:2026年底)
  (十)推动浦东、虹桥两场间及两场内部不同国际货站间货运安保措施互认,在地面驳运实施持续安保管控前提下,实现“一站安检、多站通行”。研究探索航空口岸内危险品货物查验作业的可行性。(责任单位:机场物流、东航物流、市商务委、市交通委、上海海关、民航华东局,时间节点:2026年底)
  (十一)推动研发跨境电商货物航空运输报告管理平台,对接航空货站信息系统、跨境电商平台企业ERP系统,打通电商平台、航司、机场之间的数据通道,运用区块链等技术,推动带电类、化妆品类、弱磁类跨境电商货物存证备案、预发货审核、收运检查等全链条数据流通与认证,进一步提高跨境电商空运敏感货物便利化出运效率。(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商务委、市交通委、上海海关、民航华东局、机场物流、东航物流,时间节点:2026年底)
  五、推进多式联运监管便利化
  (十二)优化浦东、虹桥两场“空侧直通”监管模式,促进国内航段与国际航段空空互转便利化。(责任单位:机场物流、东航物流、上海海关、民航华东局,时间节点:2025年底)
  (十三)调研学习国际先进机场和国内试点机场货运中转便利化经验,总结巩固上海机场现有各类空运中转业务模式及成效,拓展浦东、虹桥两场转运业务范围,探索开通两场国际转国际业务功能,促进国际航空物流中转便利。(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交通委、上海海关、民航华东局、机场物流、东航物流,时间节点:2026年底)
  (十四)探索开展货物空铁联运试点,研究提出适合东方枢纽-浦东国际机场站场城协同规划、融合发展的口岸监管模式。(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商务委、上海海关、民航华东局、东方枢纽集团、机场物流、东航物流,时间节点:2027年底)
  六、强化航空物流通关服务保障
  (十五)持续做好7×24小时通关保障,对不需要海关查验的货物,实行全天候电子放行、卡口自动核放;对需要查验的“鲜活”货物,24小时“随到随查”;对“特殊、急需”货物,根据企业申请,安排优先查验;对储存和运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进出口货物,依托全天候预约通关模式,满足个性化通关需求。(责任单位:上海海关,时间节点:2025年底)
  (十六)制定并公开航空口岸经营服务企业场内机坪装卸、入仓理货、货物分拨等作业时限标准。(责任单位:机场物流及地服、东航物流及地服,时间节点:2025年底)
  (十七)依托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结合实际综合应用世界银行、世界海关组织和海关总署相关指标性工具,做好浦东国际机场航空物流通关效率的定期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责任单位:市商务委、上海海关、机场物流、东航物流,时间节点:结合实际持续推进)
  (十八)依托机场简化手续委员会和空港协商会议机制,吸纳具有代表性的运输企业和货代、报关、货主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参与,常态化收集梳理经营主体的意见建议,适时专题研究予以推动解决。(责任单位:机场集团、市商务委、市交通委、东航物流,时间节点:结合实际持续推进)
  市商务委会同市交通委等单位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定期汇总研究各项措施落实进展情况,及时协调处理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相关责任单位积极主动协同推进落实上述各项措施;涉及需要配套出台的支持政策,请相关责任单位抓紧研究提出,确保配套政策与工作措施同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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