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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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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5-08-26
2025-08-26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打造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和应用高地若干政策(2.0版)》兑现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0   
 

省有关单位,各市科技局:

《打造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和应用高地的若干政策(2.0版)》(以下简称《若干政策2.0版》)(附件1)已正式印发。为深入贯彻《安徽省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行动方案》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动全省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开展《若干政策2.0版》兑现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工智能场景创新项目申报

(一)申报项目要求

1.符合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需求,旨在解决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公共服务、社会民生等行业领域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品的验证应用、复制推广和迭代升级。

2.以应用需求为导向,突出新技术、新产品创新应用,有明确的商业落地方案、技术应用指标、产业转化、“双招双引"等指标。

3.项目采取“揭榜挂帅"形式实施,自立项起原则上不超过2年完成。

(二)申报单位条件

1.榜单申报单位必须为场景机会业主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拥有明晰的自主知识产权,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

2.自身不具备场景机会需求的技术、产品供给能力,需要购买或开发相应产品或技术解决方案。

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充足的自筹资金。

4.具备基础设施、创新平台、数据资源等与外部技术产品供给单位联合创新条件。

5.不得存在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结题验收或至申报截止日期三年内有撤销、不通过验收项目的情况。

(三)有关事项

1.项目申报材料提交后,申报单位同步做好答辩准备。

2.榜单发布后,由省有关单位、各市科技局会同项目承担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揭榜评审并确定揭榜单位、提交项目任务书的项目,未完成揭榜的,不纳入本年度政策兑现。

二、科学研究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基地项目申报

(一)申报项目要求

1.聚焦人工智能赋能科学研究,加速化学、材料、生物、能源、量子等方向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探索“平台科研+垂直整合"新范式,创新人机协同科研新模式。

2.技术团队在人工智能赋能科学研究工作上拥有良好基础,在国内有较高话语权。

(二)申报单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拥有明晰的自主知识产权,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的本省单位。

2.具备基础设施、创新平台、数据资源等与场景方案(技术、产品)提供单位联合创新条件。

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充足的自筹资金。

4.不得存在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结题验收或至申报截止日期三年内有撤销、不通过验收项目的情况。

(三)有关事项

项目申报材料提交后,申报单位同步做好答辩准备。

三、通用人工智能场景应用标杆申报

(一)申报案例要求

1.场景已在本省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2.场景应用示范效果明显,具有应用推广价值。

(二)申报单位要求

1.必须为场景机会业主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拥有明晰的自主知识产权,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

2.自身不具备场景机会需求的技术、产品供给能力,需要购买或开发相应产品或技术解决方案。

(三)有关事项

已获省未来产业标杆应用场景等类似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四、算力使用补助兑现

(一)兑现内容要求

1.算力使用应用于科技创新的实际业务需要。

2.算力使用方应通过省级智能算力统筹调度平台统一入口使用智能算力。

3.补助范围不属于自建自用范畴,即以合资、独资等方式建设的智能算力非完全为本企业或关联企业所用。

4.算力补助量应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当算力补助量大于0时,才可计算补助:

算力补助量=算力使用量(使用平台算力量)-算力被使用量(接入平台算力量)

(二)兑现单位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有关事项

此项政策“免审即享"。

五、2024年度通用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全国大赛项目奖励申报

申报条件:1.参加2024年全国通用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大赛并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企业或团队。

2.赛后与项目转化地市(包括县区)签署投资协议。

3.需以项目获奖时提交的商业计划书为基础,组织实施该项目。

六、高水平、高规格学术研讨、产学研对接等活动补助申报

(一)申报活动条件

1.联合国家级学会在皖举办的人工智能领域高水平、高规格学术研讨、产学研对接等活动。

2.活动列入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或者省人工智能产业推进组年度工作方案(要点)。

(二)申报单位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拥有明晰的自主知识产权,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

七、2025年度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园区创建申报及2024年度园区绩效评价兑现申报

(一)申报园区条件

1.具有较强的场景承载能力。园(区)区域优势明显且具有一定规模,产业园区内通用人工智能企业数量或产业规模比例高,具有带头效益且产业布局和空间布局比较合理。

2.具有较强的产业优势。园(区)规模效益、集聚程度明显,拥有与申报方向相关的优势明显的产业生态,已基本形成上下游配套产业链,在大模型等研发方向已有相应成效。

3.具有较强的场景能力。园(区)场景具有较强场景开放意识,能够定期释放相关场景机会,并组织相关领域场景对接会。

4.2024年度评审通过的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园区(原名称为: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示范园)参加本年度绩效评价。

(二)申报单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拥有明晰的自主知识产权,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

2.在申报领域具备一定基础与规模、特色优势明显、创新能力突出,并在场景创新方面取得一定成效或具有明确规划。

(三)有关事项

对已获得省级高能级创新平台、概念验证中心、科技成果中试基地、顶尖孵化器等政策支持的园区运营单位不重复资金支持。

八、工作要求

(一)申报补助兑现的须为2024年9月15日—2025年8月15日期间发生的项目。

(二)申报单位需登陆“安徽科技大脑"—《若干政策》兑现板块(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l/#/portal)下载申报材料,按照要求进行填报。系统将于8月20日12:00开放,8月27日24:00关闭。各申报单位须对推荐的项目严格把关,做好监督管理。

(三)省有关单位、各市科技局要落实归口管理部门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政策兑现工作,于8月29日下午5点前将推荐函、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和兑现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两份送至省政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联系电话:0551-62999803)。

(四)满足当前批次兑现条件,逾期未报送的项目今年不得参加政策兑现申报。

联系电话:人工智能处 0551-62626995,0551-62653528;

“安徽科技大脑"技术支持 18075300707

附件1:《打造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和应用高地若干政策(2.0版)》

附件2:兑现申报(汇总)表(样表)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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