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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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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5-08-22
2025-08-22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管理会计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沪财会〔2025〕50号  发布时间:2025-08-19   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深化管理会计应用的指导意见》(财会〔2024〕22号)精神,总结、推广本市管理会计实践经验,选树行业标杆,调动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用管理会计的积极性,全面提升本市单位管理会计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上海市管理会计案例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要求
  (一)基本原则
  1. 观点正确。案例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主题鲜明、导向正确。
  2. 客观真实。案例要真实可靠,描述要客观、中立,能如实反映案例单位的实际运用情况。
  3. 守正创新。案例要能够反映管理会计应用方面有益的方法和经验,为管理会计实践创新总结经验。
  4. 可复制推广。案例所提供的问题解决方式对类似问题的解决有参考、借鉴和启发作用,具有推广价值。
  (二)案例主题
  案例可以是单一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应用案例,也可以是多项管理会计工具方法的系统化应用案例。案例主题包括但不限于:
  1. 单位管理会计体系建设。介绍单位开展管理会计体系化建设,集成化应用管理会计工具方法推动单位实现战略规划、降本提质增效、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助力可持续发展及新质生产力发展等方面的情况。
  2. 管理会计信息化建设。介绍单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管理会计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经验做法,重点是司库体系、一体化平台、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建设等领域的应用,包括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新技术新模型对提升单位管理会计支持决策能力的具体实践。
  3. 管理会计助力单位高质量发展。介绍单位通过运用管理会计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控、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精细化管理的经验做法。行政事业单位可着重介绍在践行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中应用管理会计工具方法,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质量双提升的情况;企业可着重介绍运用管理会计工具方法践行“双碳”目标、实现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应用情况。
  4. 管理会计文化建设。探讨管理会计文化本质及表现形式,介绍影响管理会计文化形成的因素和环境,反映管理会计文化对企业管理会计体系构建的重要性。
  5. 其他体现管理会计创新实践成果的案例。
  (三)案例结构
  案例应按照“封面、目录、摘要、正文、附录、声明”的顺序编写,具体格式附后。
  案例应在封面注明以下信息:报送地区(或部门)、案例名称、案例单位类型、案例单位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案例作者信息等。
  (四)案例文字格式
  1. 案例文字以精炼为要,字数原则上不多于5000字。
  2. 案例电子文档应为WPS或Word格式,附录中如有相关数据可用Excel格式。
  (五)案例授权和保密要求
  案例申报应取得案例单位和案例作者授权。对案例中不宜公开的事项,应作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案例报送和遴选
  (一)案例报送方式
  1. 各区财政局负责本地区管理会计案例征集和初选工作,请于2025年11月30日前,向市财政局择优报送案例不少于3篇。案例应具有广泛性,既包括企业案例,也包括行政事业单位案例,避免集中于某一行业或某一类别单位。
  2. 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申康中心、市国资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分别负责本行业领域的案例征集和初选工作。上述各部门请于2025年11月30日前,向市财政局择优报送案例,其中,市国资委报送案例不少于3篇,其他部门报送案例不少于1篇。
  3. 其他市级预算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属单位及所管理单位的案例征集和初选工作,请于2025年11月30日前,向市财政局择优报送案例,报送篇数不限。
  4. 各地区或部门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的信息应包括推荐案例名单、案例电子稿(含案例声明页的扫描件)、两份纸质稿(在案例声明页签字、盖章),分别发(寄)送到本通知中的联系邮箱和地址。
  (二)案例遴选
  市财政局会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地区或部门报送的案例进行遴选,并指导案例的后续修改完善。案例遴选将综合考虑案例质量、重要性、影响力、经济社会效益等因素,选出优秀案例纳入上海市管理会计案例库进行交流推广。市财政局将公布入库案例名称、报送所属区(或部门)、案例单位名称、案例作者名单等。
  三、案例后续使用
  市财政局将积极组织协调各区财政局、行业部门、社会团体和高等院校,通过专题研讨、座谈交流和集中培训等方式,在人才培养、课堂教学、课题研究和实践应用等领域加强案例成果运用,推动经验共享与实践创新。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上海市财政局会计处
  联系电话:54679568*17041、17045
  电子邮箱:kjczw2019@163.com
  地址:徐汇区肇嘉浜路800号1704室
  邮编:200030
  附件:管理会计案例格式文本
  上海市财政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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