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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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劳务派遣公司,选择一般计税,能否按照收取的全部收入开具6%的专票?
发布时间:2025-08-04   来源:郝守勇税库 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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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我是劳务派遣公司,选择一般计税,能否按照收取的全部收入开具6%的专票? 

答复

从你的描述来看,你公司选择的是全额纳税而不是差额纳税,选择全额纳税的你可以按照收取的全部收入开具6%的专票。

注意一:

现在好多劳务派遣公司,选择简易计税,这种纳税方式下收取的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开票方式一:

开一张派遣管理费5%的专票,开一张社保工资等费用的普通发票。

开票方式二:

按照系统差额开票功能,开一张差额的专票。

注意二:

劳务派遣,能否针对同一个客户,有的选择一般计税,有的选择简易计税

这个不允许的。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且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不得按合同分别选择计税方法。

也不得按照不同的客户来分别选择适用简易征税或一般计税。

目前只有不动产出租、建筑业和房地产可以按项目判断选择适用简易计税还是一般计税方法,其他行业适用计税方式的选择均以“业务”来作为判断前提。因此,劳务派遣业务要么选择一般计税,要么选择简易计税,暂时不能按项目不同分别选择不同的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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