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注协(评协),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切实履行好行业自律监督职责,全面提升行业执业质量,推动我省行业高质量发展,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自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经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二十八次(通讯)会议和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二十五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自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5年8月15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
行业自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财会〔2024〕27号)精神,结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湖南省财政厅有关行业发展部署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切实履行好行业自律监督职责,全面提升行业执业质量,推动我省行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国家建设这个主题和诚信建设这条主线,坚持和加强党对行业的全面领导,着力构建“贯通、协同、闭环”的行业监督管理体系,切实履行自律监督职责,强化督促引导作用,持续提升行业自律性、公正性和专业化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自律监督体系建设
1.持续完善自律监督体系。深入推进 “清廉行业” “法治行业” “诚信行业”三大建设,健全“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问责”的全链条监管机制,深化与财会监督各有关主体的协同联动,持续构建与行业发展相适应的自律监督体系,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健全自律监督制度规范
2.完善行业管理相关制度。根据行业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协会章程、议事规则,规范协会治理;修订执业质量检查、会员违规行为惩戒、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办法,规范检查、惩戒以及投诉举报处理程序;修订执业机构综合评价排名办法,突出党建、内部治理和审计质量要求。建立行业黑白名单制度,明确行业负面行为清单,从源头上规范行业秩序。
3.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监督管理与决策机制。强化行业党委对行业自律监督工作的领导,推进落实党委审议自律监督工作的有关安排。从行业代表人士、专门(专业)委员会、行业领军人才、自律监督检查人才库、行业高端人才班等范围中,按程序分领域抽取党员以及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党外代表人士,并适当邀请行业外相关领域(部门)专家学者,广泛参与行业自律监督工作,确保行业自律监管工作决策依法、科学、民主,推动行业自律监管工作落地见效。
4.强化自律监督闭环管理机制。持续完善行业诚信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完善行业诚信情况评级评价机制,对情节恶劣的执业机构,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检查频次。建立完善“回头看”、互助帮扶等机制,定期跟踪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建立行业监管舆情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涉及行业声誉的负面信息,防范舆情风险。探索构建政府性项目赋码及信息披露机制,切实规范业务流程,增强业务执行透明度,有效防范执业风险,进一步提升执业质量与行业公信力。
5.推动执业机构完善内部治理。指导执业机构使用新修订内部治理指南和合伙协议范本,将内部治理情况作为年度执业质量检查重点内容,引导执业机构加强内部治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推动执业机构加强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实现业务与标准化深度融合,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和能力。
(三)发挥自律监督职能作用
6.推进行业诚信文化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将诚信建设落实到考试、注册、培训、自律监管等各个环节,全方位开展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推进新批执业人员诚信宣誓、新设执业机构诚信谈话等活动,适时编发违法失信案例集。强化行业诚信约束,推行诚信信息主动报备制度,要求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对所受到行业惩戒、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不良诚信信息履行主动报备义务。加强行业诚信评级评价结果的应用,将行业诚信评级评价结果推送至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国有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及相关市场主体,并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逐步形成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等惩戒措施多管齐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失信联合监管大格局。
7.多措并举强化日常监管。推动业务报告赋码全覆盖,全面协同推进治理业务报告未赋码及异常退回等行为,提请相关单位限制不满足持续设立条件的执业机构办理赋码业务。完善全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评价系统,重点收集上市公司项目、政府性项目等相关单位对行业执业质量的评价情况。结合执业评价信息建立会员画像,为精准化监管和服务提供支持。加大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执业异常情况实时监测力度,构建高效的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防范潜在风险。
8.重点抓好执业质量检查。重点关注高龄、不参与项目即签署报告、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的执业人员,非注册会计师实际控制的会计师事务所,聚焦高新企业认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以及执业机构服务政府性项目等重点业务领域,重点核查证据是否充分、结论是否恰当以及关键审计、评估程序的执行情况。严厉打击各类财务造假行为,针对职业道德缺失、执业行为失当、质量管理流于形式等问题,加大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从严惩戒,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推动执业质量检查与综合评价、任职资格检查(年检)等工作相结合,持续深化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9.充分发挥行业惩戒警示作用。针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审计评估程序执行流于形式等的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加大惩戒力度,适时发布年度检查通报,及时公开惩戒具体信息并记入诚信档案,持续关注整改落实情况。发挥惩戒、申诉与维权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提高自律监督惩戒工作决策水平和运行效率。
10.聚焦解决行业重点问题。建立常态化调查研究机制,深入了解执业机构执业中的实际困难和需求。通过搭建沟通平台、组织专题研讨会等方式,及时反映会员合理诉求,协调相关部门为会员提供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建立健全协会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加强对会员的法律援助服务。
(四)丰富自律监督方式手段
11.综合治理不正当低价竞争。加强审计评估项目收费信息报备的监测,开展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的报备情况核查,引导执业机构根据自身执业能力承接业务,进一步遏制恶意低价承揽业务、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建立会员招投标行为的监测分析机制,对不正当竞争者给予重点关注,严查执业质量。
12.运用信息化手段治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执业人员身份识别技术的运用,逐步推行“电子徽章”,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验证执业人员身份信息,重点核查冒用、盗用、伪造执业人员身份执业和挂名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分阶段搭建行业数智化管理服务平台,推动与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数据互联互通,提升全方位监管效能。
13.深入开展智慧监管。探索AI技术在行业典型案例、专家论坛、知识检索等方面应用场景,以行业数智化管理服务平台会员数据为基础,通过大数据分析行业现状、发展趋势、价值与贡献以及潜在问题,为制定科学规范的行业监管措施提供数据支持与决策依据。
(五)加强自律监督能力建设
14.加强自律监督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自律监督人才选拔培养机制,选拔任用政治素质过硬、专业能力突出的自律监督人才。拓宽人才交流锻炼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交流,推荐优秀人才参加行业高端培训,通过分级分类的专项能力培训,全面提升自律监督人员的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
15.发挥行业专业人才作用。择优选聘优秀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参加制度制定、执业质量检查、专项检查、指导案例编写等重点工作,提升自律监督质效。进一步发挥各专门(专业)委员会的技术支持作用,结合实务热点、难点,发布执业风险提示、准则问题解答及指导性案例。
三、工作机制
16.加强与党内监督的贯通融合。把党内监督贯穿行业工作全过程,探索对综合评价排名靠前、服务资本市场项目和政府性项目较多的执业机构党建工作开展督查。引导执业机构明确一定比例或人数的党员骨干参与重大项目承接和风险评估环节,督促执业机构党组织对于判定存在重大风险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项目提出把关意见,并选拔党员骨干到质量控制队伍中承担重要工作。对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的执业机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受处理的党员执业人员依法依规依纪给予党内处分,切实将行业党内监督执纪问责落到实处。
17.强化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合监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行业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投诉举报事项的协同办理,建立定期沟通、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等协同机制,实现联合检查、联合审理、联合处理,构建行政处罚和自律惩戒相衔接的立体追责模式。
18.加强与其他各类监督的协同联动。加强与审计、证监、国资、金融监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监管协同,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向行业协会移送问题线索的协作机制。增强与纪检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等的协同和联动,对自律监督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线索,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检察、纪检监察等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协会进一步强化对行业自律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把抓严抓实自律监督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统筹运用好财政政策、信息技术等保障资源,推动各项措施有力有序高效落实。
(二)压紧责任链条。各级协会要突出“严”的基调,制定责任清单,定期跟踪进展,树立鲜明导向,抓好正向引导。执业机构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形成常态化工作模式,不断巩固工作成果。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级协会要全面深化自律监督政策宣传与解读工作,定期发布行业自律监督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例,大力推广各单位优秀经验做法,持续强化行业自律意识,形成全省行业自律监督思想自觉、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