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
综合
1nmfjb135afol,81whafqv581w
税案:涉农产品被查大案
发布时间:2025-08-28   来源:东方税语 作者:赵东方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公安部门依法查处一起利用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虚开发票案件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河源公安经侦部门,依法查处了一起利用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虚开发票案件。

经查,犯罪团伙通过虚假注册东源县荣盛生态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东源县辉青种养专业合作社等47户空壳经营主体,采用虚构业务、私刻公章、伪造购销合同等手段,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违规享受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减免增值税政策,对外虚开苗木类增值税发票,涉及发票金额8.87亿元、税额2993万元。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将47户涉案经营主体开具的10399份增值税发票定性为虚开发票。目前,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该案作出判决,犯罪分子许某某、赵某某、谢某某等10人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发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15年6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没收违法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法院、检察、人民银行、海关、市场监管、外汇管理八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对骗享优惠、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予以打击,积极营造更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