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缴纳税款的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对纳税义务履行情况开展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在日常税务合规自查过程中,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财税处理进行了专项复核,经全面自查确认,因可转债利息费用的税会处理差异,需补缴企业所得税5,291.56万元,企业所得税滞纳金479.38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要求将上述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合计 5,770.94 万元补缴完毕,不涉及税务行政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2025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70.94万元,最终财务数据以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9日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税务合规检查过程中,对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费用税会差异及其他业务进行复核,公司需补缴企业所得税950.30万元,企业所得税滞纳金332.67万元,合计1,282.97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将上述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合计1,282.97万元补缴完毕,不涉及税务行政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事项不属于重大的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
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将计入2025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282.97元,最终以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公司管理层对上述事项高度重视,将持续加强公司税务管理工作,组织培训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正元智慧 ”)在日常税务合规自查过程中,对2020年度—2021年度可转债相关财税处理进行了专项复核。
经全面自查确认,因可转债利息费用的税会处理差异,需补缴2020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所得税217.71万元以及相应滞纳金135.10万元,合计352.81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要求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完毕,主管税务部门未对该事项给予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事项不属于重大的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将计入2025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52.81元,最终以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公司管理层对上述事项高度重视,将持续加强公司税务管理工作,组织培训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4日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缴纳税款的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对纳税义务履
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在日常税务合规自查过程中,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财税处理进行了专项复核。经自查确认,因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费用的税会处理差异,公司需补缴企业所得税592.47 万元,企业所得税滞纳金 75.25 万元,合计667.71 万元(数据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截至目前,公司已将上述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合计 667.71 万元补缴完毕,不涉及税务行政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公司 2025 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667.71 万元,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8 月 13 日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缴纳税款的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对纳税义务履行情况开展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在日常税务合规自查过程中,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财税处理进行了专项复核,经全面自查确认,因可转债利息费用的税会处理差异,需补缴企业所得税7,174,740.43 元,企业所得税滞纳金 2,844,784.58 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完毕,主管税务部门未对该事项给予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 2025 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19,525.01 元,最终财务数据以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对上述事项高度重视,将持续加强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督管理,加强税务等专业知识培训和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