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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财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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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5-07-07
2025-07-07
中共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财会监督深化年”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会行党〔2025〕10号  发布时间:2025-06-27   来源: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市(州)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总支)、省注协党支部、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
  现将《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财会监督深化年”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财会监督深化年” 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中共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6月27日

  附件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财会监督深化年”
  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和行业主题主线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社会工作会议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发挥行业协会自律监督作用,不断强化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执业监督作用,根据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行业“财会监督深化年”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会行党〔2025〕3号),结合我省行业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深入开展财会监督大学习大讨论
  1.明确学习重点。围绕中共财政部党组《关于充分发挥党建优势 防范执业风险 提升审计质量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财党32号文件)以及省财政厅党组转发意见的通知、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自律监督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以下简称《独立性准则》)开展学习研讨。(责任单位:各级行业党组织、省注协、事务所)
  2.丰富学习形式。以集中学习研讨和个人自学为基础,坚持与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统筹省行业党校培训、行业继续教育培训、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用好“线下线上”两种资源,持续拓展行业内部上下联动学习讨论覆盖面,打通与行业外部单位机构联学联建渠道。在协会网站刊发学习情况,邀请行业专家、中青年骨干撰写学习研讨文章,营造浓厚学习氛围。(责任单位:各级行业党组织、省注协、事务所)
  3.抓好示范带动。行业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围绕行业财会监督存在的审计独立性不足、执业风险防控等瓶颈问题,集智攻坚破解财会监督难题。引导行业代表人士履行政治责任,为深化财会监督建言献策,在带头诚信执业上发挥示范作用。引导行业青年积极参与诚信文化建设、岗位技能竞赛等活动,把诚信执业理念深植于行业青年头脑之中。(责任单位:各级行业党组织、省注协、省行业统战工作委员会、省行业团工委、事务所)
  二、完善行业管理制度体系
  4.完善行业管理制度规范。修订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完善专家库及人才选拔机制,通过分级分类培训提升检查人员专业能力。完善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强化对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检查。(责任单位:省注协)
  5.加大职业准则宣贯力度。落实职业准则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抓实抓牢《独立性准则》及其配套应用指南等准则的宣传、执行、评价各环节,指导督促事务所严守专业标准,提升执业监督质量。(责任单位:省注协)
  三、持续发挥协会自律监督作用
  6.深度参与财会联合监督。贯彻落实联合监管机制,与省财政厅相关处室建立完善联合监管机制,在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专项整治、投诉举报处理等方面横向协同,配合开展行业常态化治理。(责任单位:省注协)
  7.持续加强行业诚信建设。贯彻落实《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组织开展“诚信执业30年”纪念章颁发等活动,大力开展诚信文化建设。完善诚信信息采集,健全行业诚信档案。积极开展新批准注册会计师诚信宣誓、新设事务所诚信谈话,指导事务所加强内部诚信建设,营造诚信执业良好生态。(责任单位:省注协、事务所)
  8.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执业异常情况实时监测,开展年度执业质量检查、日常投诉举报及日常监管中发现异常事务所专案调查和执业质量较差事务所监督检查“回头看”。加强风险预警和提示,加大对新设立、被处罚惩戒、超出胜任能力执业、高龄注册会计师较多的事务所等重点群体约谈力度,发挥“治未病”作用。(责任单位:省注协、事务所)
  9.强化检查结果运用。发挥协会惩戒、申诉等专门(专业)委员会作用,加大惩戒力度,跟踪督促整改落地,及时公开惩戒具体信息。发布执业质量检查结果通告,通报典型案例,推进检查结果在市场选择方面的使用,公开注册会计师检查历年结果,强化公众监督作用。(责任单位:省注协、事务所)
  四、持续提升事务所执业监督能力
  10.加强事务所内部治理。认真贯彻《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及其相关指引,指导事务所健全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改进薪酬分配制度,提高经营管理和重大决策的透明度,推动事务所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质量管理体系。(责任单位:省注协、事务所)
  11.优化风险防控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指导事务所全面评估承接业务的风险,合理设计并实施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结合专业判断审慎发表审计意见。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重大关键事项,及时向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报告,发挥“吹哨人”作用,促进执业监督作用有效发挥。(责任单位:省注协、事务所)
  12.持续提升一体化管理。加强沟通协调,推动事务所加强对分支机构、内设部门、业务团队的一体化管控,努力在全所范围内统一开展合伙人业绩考核和收益分配,建立并有效实施实质统一的一体化管理体系,推动提升审计质量。(责任单位:省注协、事务所)
  五、加强财会监督人才建设
  13.加强会员继续教育。制定《2025年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培训班计划表》,采取参加中注协各类培训班、自办专题面授、网络录播和事务所内部培训等分级分类培训方式,加强新会计法和审计准则、职业道德、独立性、质量管理方面的培训,增加职业道德和独立性相关课程的课时比重。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应对风险和反舞弊能力等的培训,特别是对如何有效识别应对第三方配合造假有关情况的培训。(责任单位:省注协、事务所)
  14.加强行业全链条人才培养。组织参加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开展我省行业管理人才培养,持续打造行业“头雁”队伍。继续组织举办好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把好行业人才准入关,为行业选拔后备人才,夯实行业“雏雁”工程。开展任职资格检查相关内容的培训,为财会监督队伍积蓄后备力量。开展助理人员培训,按照助理人员工作年限及专业水平有针对性的开设初级、高级助理课程。精心组织省级代表队参加全国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以赛促学,高效提升注册会计师综合素质能力。(责任单位:省注协、事务所)
  15.加强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建立完善自律监督人才库,完善人才选拔培养使用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交流,择优选聘注册会计师参加执业质量检查、专项检查、指导案例编写等重点工作,鼓励支持行业高端人才参与各类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责任单位:省注协、事务所)
  16.发挥行业专业人才作用。发挥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以及理事、委员作用,针对新兴业务、高风险业务、常见风险问题,以及职业准则执行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及时总结发布专家指引、审计风险提示、审计准则问题解答和指导性案例,主动对接指导中小型事务所完善内部治理,提升执业监督能力。(责任单位:省注协、事务所)
  六、优化财会监督服务保障
  17.扎实加强调查研究。聚焦协会服务、监督、管理和协调职能定位,梳理分析自律监督等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中存在的困难,探索新规律和新方法,不断改进优化自律监督等举措,提升监督质效。(责任单位:省注协、事务所)
  18.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按照中注协工作部署,开展事务所信息化水平自评价,引导推动事务所信息化普及和智能化升级。深入开展智慧监管,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作用,加强风险预警及异常提示,治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研究阐释人工智能对注册会计师执业的影响与应用,推动增强事务所利用信息化手段穿透识别第三方配合造假的能力。(责任单位:省注协、事务所)
  19.优化提升服务能级。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反映会员合理诉求,协调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着力推动解决事务所投保难等问题。(责任单位:省注协、事务所)
  20.加强行业正面宣传。总结行业有效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经验做法,积极参与2024年行业发展报告编写工作,开展特色案例征集活动。全面展示行业发展成果,积极营造行业全面从严、诚信执业的正面形象。(责任单位:省注协、事务所)
  七、推动行业党建与财会监督深度融合
  21.强化党建业务融合制度保障。把贯彻落实财党32号文件及省财政厅党组转发意见的通知作为今年重点工作,指导督促事务所持续提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质效,持续提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比例,持续推进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和党员行政负责人“一肩挑”,着力健全“两支队伍”。强化事务所党组织“两个功能”,推动建立事务所党组织与管理层协调会商和联席会议机制,保障事务所党组织在重大管理决策、重要项目承接、项目风险评估、人事考核评价中发挥政治把关作用,推进事务所党组织深度参与决策管理。(责任单位:各级行业党组织、省注协、事务所)
  22.探索推进总分所党建工作一体化。支持有条件的事务所结合本所治理体系架构,探索以党建工作一体化促进事务所管理一体化的可行路径。落实分所党建属地管理责任,指导推动分所整合党建资源,统筹开展党建工作,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水平。(责任单位:各级行业党组织、省注协、事务所)
  23.推动党内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建立完善行业党组织全面监督、纪检机构专责监督、事务所党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行业党内监督体系,对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自律惩戒的事务所和党员,及时向行业党组织和事务所党组织通报,依纪依规作出处理,并将违规违纪行为与事务所及党员的考核评价、评先评优等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形成党内监督和财会监督的“双重震慑”。(责任单位:各级行业党组织及纪检机构、省注协、事务所)
  八、协同联动推动主题活动有效落实
  24.强化组织领导。行业各级党组织、省注协、事务所领导班子要将主题年活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压实工作责任,通过定期检查、纳入党建考核及书记述职评议等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各级行业党组织、省注协、事务所)
  25.加强宣传引导。注意总结提炼事务所党建品牌经验做法,开展先优表彰活动,做好行业宣传。(责任单位:各级行业党组织、省注协、事务所)
  26.力戒形式主义。坚持效果导向,严格落实基层减负要求,针对执业监督突出问题精准施策,抓深抓细抓实各项工作,确保主题年活动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各级行业党组织、省注协、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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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财会监督深化年” 主题活动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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