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填购买方的银行信息吗?
解答:
开具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填购买方的银行信息是可以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 11 号),数电发票的票面基本内容进行了优化,取消了现行增值税发票 “购买方信息” 栏次中的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户等信息。因此,在开具数电形式的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购买方的开户行信息可以选择不填写。但如果购买方有特殊要求或合同约定需要填写这些信息,销售方还是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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