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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财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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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5-07-17
2025-07-17
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 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选拔工作的通知
苏财办会〔2025〕6号  发布时间:2025-07-17   
 

各设区市财政局,各省属企业:

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5〕28号),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5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发动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财办会〔2025〕28号文件要求,采取适当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在本地区(单位)内做好报名组织实施工作。

二、报名受理

(一)各设区上市公司或其他重点企业(含民营企业)申请者的申报材料报所在地设区市财政部门受理。

(二)省国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属企业(含上市公司)申请者的申报材料报省国资委财务监管处受理。

(三)省财政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属金融企业(含上市公司)申请者的申报材料报省财政厅金融处受理。

(四)省财政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属文化(体育)等企业(含上市公司)申请者的申报材料报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受理。

(五)中央企业(含中央金融企业)申请者的申报材料不在我省受理之列。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请各相关单位组织本地区(单位)的申请者于2025年8月1日至8月31日按要求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以下简称平台)“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模块(务必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会计职称管理模块的信息维护),填写《2025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经申请者所在单位盖章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平台。

四、组织初审

请各设区市财政局、省国资委财务监管处、省财政厅金融处、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严格对照相关要求,于2025年9月2日前,依托平台(账号、密码另行分发)分别对所属申请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平台上作出初审意见。同时,填写《2025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报名信息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见附件)并盖章,在平台上提交《统计表》。

五、选拔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时间为2025年9月13日(周六)上午8:30—12:00,具体地点由省财政厅会计处另行通知。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财办会〔2025〕28号文件(请登录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http://kjs.mof.gov.cn/“工作通知”栏目查阅下载)要求办理。

联系人及电话:

省财政厅会计处孙胜军,025—83633202;

省财政厅金融处陈欣,025—83633806;

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沈昆,025—83633776;

省国资委财务监管处 陆连华,025—83516046。

 

附件:2025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报名信息统计表.xls

 

 

 

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            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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