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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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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5-07-08
2025-07-08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沪府办规〔2025〕4号  发布时间:2025-06-27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上海市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6月27日

  上海市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实施国家软件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信息服务业对全市经济稳增长的引擎作用,推动我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以下简称“软信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激发软信业经营主体发展活力
  (一)实施优质企业培优激励。鼓励各区对区域内全年营收超20亿元、且增速超全市平均增速1.2倍的软信业企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二)实施中小企业育强激励。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的软信业企业,分别给予核心团队累计不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的奖励。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2.5亿元、5亿元、10亿元、15亿元的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和信息安全软件企业,分别给予核心团队累计不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
  (三)实施小微企业成长激励。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的软信业企业,根据其当年前三季度增速高于全市平均增速且不超过20%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增速20%以上的,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度营收首次突破2000万元,但暂未形成自然年同比数据的软信业企业,根据其当年前三季度营收情况给予奖励,对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超过1亿元的软信业企业分别给予4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
  二、支持人工智能赋能软信业提质升级
  (四)支持云服务商发展模型即服务能力。支持云服务商建设模型即服务平台,对调用相关服务的创新主体,按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算力补贴,推动降低各类主体调用模型、部署模型的使用成本。(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
  (五)支持软信业企业发展行业模型。支持软信业企业、大模型厂商与在线新经济、金融、教育、医疗、文旅、工业等领域行业企业结对,合作开展行业模型的研发与应用,对可纳入支持范围的项目投资给予最高不超过30%的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
  (六)支持软信业企业发展通用智能体。支持开发跨领域、多任务、自规划的通用智能体,对已上线运行且达到一定用户规模的智能体,纳入我市“算力券”“模型券”支持范围。发挥政府产业投资基金作用,赋能优质项目。(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
  (七)支持软信业企业加快“智改数转”。支持软信业企业通过模型编程、数据治理等方式提升软件研发效率,支持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应用软件、安全软件等进行智能化技改,对可纳入支持范围的项目投资给予最高不超过50%的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
  三、完善软信业新动能培育的支持政策
  (八)扩大自主可控软件产业市场需求。实施“工赋软件”扬帆计划,发布软件需求清单。对符合条件的软件应用项目,按照采购合同金额给予采购方最高80%的应用补贴。鼓励我市企业提高自主可控软件使用率。支持软件企业申报国家“两重”项目。(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
  (九)推动数字内容产业在沪集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区建设数字内容产业集聚区,推动数字游戏、数字影视、数字音乐、网络直播、短剧、短视频等领域内容生产、产品服务与运营发行,创新孵化、登记、交易、融资阶梯式服务模式,适时开展外资游戏企业在沪研发的游戏产品视同国产游戏的政策试点,支持数字内容项目开展版权质押融资试点。(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新闻出版局、市委金融办、上海金融监管局、相关区政府)
  (十)丰富拓展数字新技术应用场景。支持数字人、数字孪生、虚拟现实、感知交互、空间计算等关键技术领域开展前瞻性技术攻关,加快培育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增强版、第六代移动通信技术、卫星互联网、第七代无线局域网技术等未来网络生态。支持人机交互、人机共融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在制造、医疗、文旅、教育、商业、娱乐等领域的应用渗透,培育一批原创性数字产品与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旅游局、市教委、市商务委)
  (十一)激活数据要素产业内生发展动力。出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加快培育公共数据在医疗、教育、金融、科研等领域的“用数”场景。鼓励金融机构试点数据资产质押贷款。组织实施区块链技术应用、医疗数据赋能试点等新基建重大示范工程项目。探索推动成立语料风险投资基金,试点语料作价入股等新型投资模式,探索语料开发共享收益分配机制。围绕工业制造、在线新经济等领域,支持建设一批可信数据空间。(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数据局)
  四、切实推动软信业企业降本减负
  (十二)降低软信业企业研发成本。落实优质软件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政策。通过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专项资金对重点研发项目给予滚动支持,单个项目支持比例最高为30%。通过市级科技重大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重要战略产品研发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支持比例最高为50%。(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十三)降低软信业企业融资成本。发挥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软信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单户担保额度上限为300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为软信业中小企业提供“无缝续贷”“无还本续贷”服务。健全软件产品估值、企业价值评估、技术风险评价等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中介服务体系,为市场化基金投资软信业提供更全面的信息支持。通过投补联动等方式支持有条件企业围绕软件领域强链补链开展并购重组。支持智算中心项目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委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十四)降低软信业企业用网成本。指导电信企业综合运用套餐扩容升级等方式,在现有基础上推动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低5%以上。指导电信企业在临港新片区先行先试,开展跨境专线“团购”等新业务模式,进一步降低跨境专线资费。规范商务楼宇、产业园区网络接入服务,保障基础电信企业的网络服务可直达企业用户。(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
  (十五)降低软信业企业用人成本。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支持软信业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对高成长性企业纳入我市工程硕士试点范围。支持研发能力强、对高层次人才需求迫切的软信业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责任单位:市人才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十六)优化软信业人才有效供给。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试点信息领域拔尖人才自主培养新模式,在交叉学科设置、一体化培养、多元主体协同培育等方面开展系统性改革。组织优质软信业企业与高校对口专业毕业生供需对接,支持有条件企业与高校设置联合培养课程,共建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定期发布急需学科专业引导清单。推动自主软件进教材、企业创始人进课堂。实施全球信息技术领军人才招募计划,按照规定加大支持保障力度。(责任单位:市教委、市人才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十七)优化软信业企业监管服务。完善公安机关刑事办案协作机制,归口接收审核异地公安机关刑事办案协作请求。对软信业企业广泛开展政策辅导,推动建立“一企一警”联络机制。将网络监管服务纳入企业服务包,打击处置涉企侵权信息和账号。实施“清朗”系列专项行动,面向园区、企业对涉企信息举报受理进行广泛宣讲。(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本措施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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