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在公司消费的个人赠送抵扣券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税?
该抵扣券在个人下次来消费时,可以抵扣现金,但是不能直接兑换现金。
解答:
不需要扣缴个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因此,企业给与购买公司产品的个人抵扣券,是不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