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税务局,各区县(市)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单位自行申报,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联合审核,确认以下9家非营利组织享受指定年度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现予以公布。名单如下:
序号 |
资 格 年 度 |
单 位 名 称 |
1 |
2024-2028年度 |
长沙市工程机械再制造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
2 |
2024-2028年度 |
长沙市温州商会 |
3 |
2024-2028年度 |
长沙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
4 |
2024-2028年度 |
长沙市汨罗商会 |
5 |
2025-2029年度 |
长沙市澳优公益慈善基金会 |
6 |
2025-2029年度 |
长沙市导游协会 |
7 |
2025-2029年度 |
长沙市长沙银行快乐益家慈善基金会 |
8 |
2025-2029年度 |
长沙市随心促健公益慈善基金会 |
9 |
2025-2029年度 |
长沙市蝴蝶之家儿童舒缓护理中心 |
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以上单位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的期限按上述表格规定分别为2024年—2028年、2025年—2029年,为期5年。
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要求,每年对上述非营利组织进行审查。当年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当年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发现非营利组织不再具备免税条件的,应及时报告市级财政、税务部门,由其进行复核。
长沙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