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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税法规
165ap8quev0uy
全文有效
2025-04-11
2025-04-11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征集上海市国资系统资产评估评审专家建议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8  来源: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近接市国资委来函,为进一步加强评估管理,充分发挥专家评审把关作用,不断提高审核质量,根据《上海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专家评审工作指引》(沪国资委评估〔2019〕104号,以下简称《评审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上海市国资委评估管理处拟对2022年形成的专家库名单更新调整,现请相关事务所推荐审计专家建议人选,具体如下:
  一、推荐要求
  1、符合《评审工作指引》评审专家基本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诚实守信,未因会计审计工作违法、违纪受过行业惩戒、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3、具有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操守,在评审过程中能独立、客观、公正提出审核意见,并做到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4、所在专业机构总部在上海或在上海设立分支机构;
  5、登记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且担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6年及以上,具有丰富的大型企业审计项目合伙人执业经验;
  6、专家所属机构原则上应属于本市管理类别为A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且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专家,本条件可适当放宽;
  7、担任相关国家部委专业委员、注册会计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入选中注协领军(高端)人才、市注协优秀人才培养的人员优先考虑;
  8、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审核工作。
  同一事务所推荐人员不超过2人。
  二、申报时间
  请拟参加本次专家推荐的事务所填写《上海市国资系统资产评估评审专家推荐表(2025)》、《市国资委资产评估评审专家推荐名单(2025)》(附件1、2),并于2025年4月16日前,将推荐表、推荐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其他资质证书等复印件)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协会监管部,其中,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邮寄至协会监管部,推荐名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gb@shcpa.org.cn。
  联系人:朱益村
  联系电话:021-33562048

相关附件:

附件1:上海市国资系统资产评估评审专家推荐表(2025).docx    
附件2:市国资委资产评估评审专家推荐名单(202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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