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众兴菌业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
依据税务处理决定书《天市税稽处[2024]68号》,国家税务总局天水市税务局稽查局对本公司2020至2022年的税费申报缴纳情况进行检查,补缴可转债增值税、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值税及对应流转税等合计2,430,677.24元,滞纳金合计1,066,984.65元。补缴增值税计入管理费用“其他”项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