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4 每日一税】
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则
文/李冼
编者按:2025年3月28日,有同学咨询:企业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能否计提折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现就该话题试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企业取得固定资产,未投入使用能否计提折旧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本文试从税前扣除规则、实务案例解析、税务风险及风险管控等维度与大家探讨。
一、固定资产税前扣除规则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政策,固定资产税前扣除需满足以下核心条件:
(一)税前扣除前提:投入使用
除房屋、建筑物外,其他固定资产必须实际投入使用后,才能在次月所属年度享受税前扣除政策。
案例01:2025年3月A公司购进的设备若在当月投入使用,则扣除所属年度为2025年4月对应的纳税年度即2025年度;若未投入使用,则不得扣除。
(二)扣除时效
若企业未在购置当年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则后续年度不得再一次性税前扣除,也不得追溯到投入使用次月所属纳税年度一次性扣除政策。
案例02:B公司2023年10月购入的设备未在2023年申报一次性税前扣除,则2024年及以后年度均不得再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也不得追溯至2023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三)会税差异
税务处理允许一次性扣除,但会计处理仍需按会计准则分期计提折旧,企业需建立台账记录差异,并在纳税申报时进行调减或调增。
二、实务案例
案例03:C企业2024年12月购入一套生产设备,不含税价450万元,因调试问题延迟至2025年1月投入使用。会计人员在2024年汇算清缴时直接将该设备一次性扣除,导致以下问题:
(一)扣除年度错误
设备实际投入使用时间为2025年1月,应在2025年度扣除,而非2024年度。企业因此需调增2024年应纳税所得额450万元,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
(二) 资产总额误判
错误扣除导致2024年资产总额虚减,若企业原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资产总额≤5000万元),调整后可能丧失享受优惠政策资格,税率飙升至25%,税负大幅增加。
三、税务风险
(一)税前扣除资格失效
1.未投入使用扣除:若固定资产未实际使用,直接扣除将面临税务机关纳税调整,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2.逾期未申报:企业若未在实际投入使用次月所属年度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导致不得再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税收优惠政策。
3.税会差异管理不当
(1)台账缺失:未记录税务与会计折旧差异,后续年度纳税调整混乱,可能引发重复调增或漏调风险。
(2)报表填报错误:例如未正确填写《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导致调减金额错误。
4.关联指标连锁风险
(1)小型微利企业资格丧失:资产总额、应纳税所得额等指标因错误扣除被扭曲,影响税收优惠适用。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受限:若固定资产用于研发但未规范使用,可能导致加计扣除被税务机关否定。
四、风险防控建议
(一)严格把控扣除时点
建立固定资产投入使用登记制度,明确“投入使用”标准(如验收单、生产记录等),确保扣除所属年度准确。
(二)完善税会差异台账
按资产明细记录税务一次性扣除与会计分期折旧的差异,并在汇算清缴时同步调整。
(三)动态监控税收优惠
定期梳理固定资产购置情况,结合预缴申报及时享受政策,避免逾期失效。
(四)强化内控与培训
针对财务人员开展专项培训,重点解读《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等文件,避免政策误读。
综上所述,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税前扣除规则看似简单,实则涉及税会差异、申报时效、优惠资格等多重风险。企业需通过规范资产管理、完善台账记录、强化政策学习等措施,系统性防控税务风险。对于复杂案例(如跨年度投入使用、税会差异调整),建议提前咨询税务机关或专业机构,确保合规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