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税友大家好,欢迎来到老戴讲税的时间!
本期开始,老戴和大家分享指引关于电力行业税收风险的具体事项。
该指引对税收风险的描述,又回归到之前金融银行等行业的风格,按照不同税种分类来描述电力行业的税收风险。
本期,老戴先和大家分享指引有关电力行业增值税以及营业税的风险,跟之前分享金融行业的一样,由于营改增的推进,营业税的风险老戴会相应的改为增值税的风险来和大家分享。
一、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用于大坝等建筑物、构筑物等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存在应转出而未转出进项税额风险
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营改增推进,我国已经取消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因此,不再存在购进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情形。而且随着2019年4月1日起实施的增值税深化改革,购进用于不动产的货物等事项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于购进时一次性抵扣,无需再分两年抵扣。所以,本风险事项老戴就不转述了。
二、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用于向居民供热等免征增值税项目存在应转出而未转出进项税额风险
(一)风险描述
热电联产企业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属免征增值税项目,免税收入分摊的部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未准确转出。
(二)核查路径
1.调阅供热相关合同、协议,审核有无将向非居民供热计入居民供热收入情况,对于通过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向居民供热的,应审核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实际从居民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该经营企业采暖费总收入的比例计算是否正确,判断热电联产企业是否存在供暖期人为调节进项税额,对存在人为调节的可以采取按年度清算的办法进行调整;
2.查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审核其进项转出是否正确;
3.核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及其附表相关栏次的数据。
三、购进的货物、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用于食堂、宿舍等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存在应转出而未转出进项税额风险
(一)风险描述
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用于食堂、宿舍、浴室、医务室等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未作进项税额转出。
(二)核查路径
1.了解企业组织结构,查看企业是否设置福利部门及福利部门运作机制,了解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开展活动情况,分析是否存在领用外购物资或接受劳务情况;
2.核查“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管理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转出”等科目,判断相关业务是否已作进项税额转出;
3.核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及其附表相关栏次的数据。
四、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废旧物资未计少计提增值税风险
(一)风险描述
企业处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废旧物资未按规定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核查路径
1.查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了解企业资产管理办法及处置流程;
2.核查“固定资产清理”、“原材料”、“其他业务收入”、“应付账款”、“营业外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查看是否存在处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废旧物资未按规定计提增值税销项情况,使用税率(征收率)是否正确;
3.核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及其附表相关栏次的数据。
五、电力企业生产的电力、热力发生视同销售行为未计少计提增值税风险
(一)风险描述
企业将生产的电力或热力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无偿赠送他人等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增值税。
(二)核查路径
1.查看企业组织结构,了解企业自用电、自用热等基本情况,调阅福利部门等非生产经营区域用电、用热等原始单据;查阅企业工程项目建设相关计划、合同、协议,查看施工方电力、热力来源;
2.核查 “生产成本”贷方直接对应“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营业外支出”、“在建工程”、“应付账款”等科目,审核其是否属于视同销售行为,是否正确计提增值税。
六、处置灰渣、粉煤灰等副产品未计少计提增值税风险
(一)风险描述
火电企业生产时会形成一定比例的灰渣、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副产品。企业将副产品无偿赠送或以明显低于市场价销售给其他公司或个人未计少计增值税。
(二)核查路径
1.了解周边区域同类副产品的市场价格、需量等基本信息。查阅生产工艺流程图、企业组织结构,了解企业生产工艺、副产品种类,调阅副产品生产部门、化验部门、处置部门、磅房相关数据;
2.核查“其他业务收入”、“应收账款”等科目副产品核算情况,与取得的各类数据进行比对,判断核算的副产品处置数量及价格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少计未计提增值税行为。
七、水电企业的直供电少计或未及时计提销项税额风险
(一)风险描述
水电企业的直供电是由于水电企业的发电能力通常大于电网给予的上网配额,电网不接收企业多发电量,对于这部分电力,水电企业通常会自行寻找用户消化,可能少计或不及时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核查路径
1.调阅企业销售合同、协议,分析企业是否存在直供电行为;从企业生产部门等取得相关直供电信息和数据;
2.核查“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比对上网电量与发电量数据,判断直供电进行财务核算是否准确,增值税计算是否正确。
八、小型水力发电企业税率适用错误,少计增值税风险
(一)风险描述
5万千瓦及以下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企业生产的电力可按简易办法适用征收率征税。小型水电企业从其他小型水电企业购进电力进行“转供电”,可能存在将其购进的非自发电收入适用征收率计算增值税。
(二)核查路径
1.查阅企业立项申请报告、发电机组合格证,核实企业实际装机容量,判断是否适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2.审核企业增值税申报表有无简易征收销售额,核实自发电量与上网电量之间是否存在差额,调阅企业相关合同、协议,分析企业是否存在“转供电”等行为;
3.核查“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等科目,核实企业除自发电以外的其他收入是否正确适用税率。
九、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未缴纳营业税风险
(一)风险描述
电力企业收取的委托贷款利息收入(资金占用费)未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
(二)核查路径
1.通过“持有至到期投资” 、“其他业务收入”、“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核查企业委托贷款金额,并查看相关合同或协议,确定贷款利率;
2.核查与“持有至到期投资”、“其他业务收入”、“其他应收款”有关的“投资收益”科目汇总金额,计算应纳增值税;核查“财务费用”贷方科目,查看有无收取利息或资金占用费冲减财务费用的项目发生;
3.核查除委托贷款业务外其他增值税应税项目计税金额,并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
4.核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金额,扣除第3步计算的税额后,与第2步计算的税额进行比较,如果小于第2步计算金额,则存在委托贷款利息收入不交或少交增值税的风险。
以上就是指引有关电力行业增值税(包括营业税)的具体税收风险事项。
本期的分享就到这里,感谢阅读,老戴讲税,不是靠吹,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