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在公司实习期间的补助应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呢?
解答: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规定:“本准则所称的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具体而言,本准则所称的职工至少应当包括:......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这些劳务用工人员属于本准则所称的职工。”
因此,实习生在公司实习期间,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账务处理就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进行,即与正式员工的薪酬处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