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国荣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财会〔2011〕4号),兹批准你所接受境外委托方委托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并颁发(晋财会)字外所临证第1号《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1份,有效期为2025年1月22日至2030年1月21日。你所应当按照《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及时进行业务报备。
山西省财政厅
2025年1月22日
周国荣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财会〔2011〕4号),兹批准你所接受境外委托方委托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并颁发(晋财会)字外所临证第1号《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1份,有效期为2025年1月22日至2030年1月21日。你所应当按照《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及时进行业务报备。
山西省财政厅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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