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提醒
岁末年终,财务人员迎来了繁忙的结账时刻。在这关键时期,在年终结账时,收入方面究竟需要重点关注哪些关键环节呢?
- 01 -
检查收入确认是否符合规定
企业要检查收入确认的时点、金额,关注12月业务发生确认收入的截止时间,是否存在延迟纳税。各项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的原则,注意会计与企业所得税上对收入确认的差异。
不同类别的收入,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点有所不同:
举栗子~
☆ 货物的预收款,在发货时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年末要审核预收款的明细
☆ 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租金收入,按合同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股息、红利等收入,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
……
不同销售行为,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方式不同
举栗子~
商业折扣:在商品价格上给予价格折扣,按照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
现金折扣: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销售折让:商品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销售退回: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销售返利:会计上年末应该计提返利,税务在实际支付返利时处理,汇算清缴根据实际情况纳税调整
买赠: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
同时企业要注意不同销售行为发票开具的方式,是否符合税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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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是否存在跨期收入
跨期收入,要遵循权责发生制的基本原则,对于属于本年度的收入,要计入当年,避免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
一
如跨年度的劳务收入,按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二
如跨年度的租金收入,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可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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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是否遗漏视同销售业务
企业所得税上的视同销售,是指货物的权属发生转移而会计上没有做收入处理。企业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需要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
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是“抵扣进项并产生销项”的链条终止,比如将自产货物用于个人消费或者职工福利等,在会计上没有做销售处理。
01
企业需要复核存货、福利费、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是否存在上述这些情况,会计与税务之间是否存在差异。
02
企业要关注是否按公允价值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增值税是否申报视同销售收入,同时抵扣进项(取得专票);企业所得税是否影响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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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政府补助收入是否纳税
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注意是否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若政府补助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需要在取得政府补助当年全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注意不征税收入用于研发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既不能税前扣除,也不能作为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另外,若企业当年发生股权转让所得、拆迁补偿收入,需要复核是否需要在当年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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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税收优惠企业收入占比是否达标
企业享受部分税收优惠,对收入占比有所要求。比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60%。同期总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以及股权转让所得等等。
企业要注意复核相关收入占比是否达标,避免因收入占比不达标而无法享受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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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其他收入是否纳税
企业发生材料销售、废旧物资销售、处置残次品、下脚料,注意复核是否正常反映相关收入、是否符合企业经营的客观情况,是否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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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三表口径收入
企业要对比会计报表、增值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申报表三表收入是否存在差异。由于收入确认规定不同,不同口径的收入不同是合理、正常现象,如果存在较大差异,需要复核是否存在异常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