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公司去年转让了一批债权,现在债务人已向受让方支付了部分货款,但要求我们公司向他们开具发票。我们认为债权已转让,货款支付给谁应向谁索要发票。墨子老师,您认为呢?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贵公司是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时收到款项的企业,债权的转让只是对收款权利的转让,而不能改变经营实质。所以,贵公司即使债权发生了转让,但不能改变贵公司对经营业务开具发票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