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综合
总局12366:私车公用个税问题
发布时间:2024-09-11  来源:小陈税务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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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无偿使用法人或员工的车辆,是否涉及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所以,如果职工将车辆无偿提供给企业,企业以报销方式承担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员工个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职工将车辆无偿(备注:是不是应该是有偿)出租给单位,且签有出租合同,车辆由公司支配使用,应按“财产租赁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如果职工私车公用,单位按月发放一定金额的费用,应按“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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