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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类费用发票抬头的特殊情况
发布时间:2024-09-19  来源:小陈税务08 作者:小陈税务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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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处理
公司筹建期间的开办费是计入当期损益,还是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相关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对于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的企业,根据其附录《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规定,小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相关人员的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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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前扣除问题
01、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上述规定适用于2011年度及以后各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处理。
02、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03、关于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问题
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不少于3年进行扣除。
04、关于个体工商户筹备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
个体工商户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费用,除为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应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外,作为开办费,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自生产经营月份起在不短于3年期限内摊销扣除,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开始生产经营之日为个体工商户取得第一笔销售(营业)收入的日期。
(上述1-4个问题来自上海税务)
05、开办费无法取得发票的税务处理问:我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准备设立新企业,由于尚未取得新企业名称和税号,无法开具抬头为新企业的发票,于是取得抬头为本公司的发票。现新企业成立,这些发票转到新企业,能否作为新企业的开办费税前扣除?
答:考虑到新企业在筹建期间未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其发生的筹建费用由出资方或筹备组垫付,税前扣除凭证抬头为出资方或筹备组符合经营常规,因此在确认筹建支出真实且与筹备的新企业相关的情况下,可凭抬头为出资方或筹备组的扣除凭证在新企业税前扣除
——摘自:北京市税务局2019年11月11日发布《企业所得税实务操作政策指引(第一期)》
06、公司还未注册,发票抬头该如何开呢?(武汉税务)
如果公司名称已经核准,可以使用该名称进行开具发票。公司执照下来之前,产生的费用可以走开办费,发票抬头写法人代表个人的名字。如果商家能够先开具欠票收据,等执照下来之后再补开正规发票也可以。如果被税务局认为不合理即使入账也不可以抵所得,财务需要做调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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