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综合
积分换商品,结算时究竟如何开发票?
发布时间:2024-09-13  来源:远程墨子 作者: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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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公司现在与工商银行合作搞活动,工商银行的金卡客户用积分可以兑换我们的商品,我们公司再根据兑换的积分与银行结算款项(比如银行客户用1000积分再加10元兑换了我们这里的杯子,我们拿这1000积分跟银行结算到20元现金补贴)。现在活动搞完了,我们拿积分与银行结算时,银行让我们开发票给他们,请问我们究竟开什么发票呢?

      答:感谢您的提问!对于贵公司来讲,在活动期间一只杯子销售额为30元,只是支付的主体由平时的一个变成了两个。贵公司售出一只杯子应按销价30元计算缴纳增值税。银行的积分是对银行客户的补贴。相当于银行客户拿着10元的现金与价值20元的积分来购买贵公司的杯子。贵公司应向客户开具30元的货物销售发票。贵公司与银行结算时只是将积分兑换成了货币,该行为并非增值税的应税行为,不需要向银行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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