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公司购买软件等无形资产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解析:根据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买卖合同’税目的备注,买卖合同税目适用于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
根据《民法典》规定及有关释义,计算机软件是知识产权的载体,属于动产。
因此,购买计算机软件的合同属于动产买卖合同,应当按照规定计征印花税。”
所以,软件购买合同按买卖合同交印花税,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
问题二:企业由于经营需要,从金融机构贷款,但是注册资本没有实缴到位,这个贷款利息可以税前扣除吗?
解析:
1、若是章程约定的认缴资金到位时间尚未到,你企业因经营需要从银行贷款,支付的借款利息取得合规的发票是允许税前扣除的。
2、若是章程约定的认缴资金到位时间已经到了,但是股东未实缴到位,属于投资者投资款应到位而未到位的,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政策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关于企业由于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扣除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问题三:在自己公司餐厅(一般纳税人)组织员工聚餐,产生的费用怎么入账?
解析:组织公司员工聚餐产生的费用,会计核算应计入“福利费”。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聚餐费用应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进行税前扣除,受“工资薪金支出”14%的限制。
在增值税方面,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不需要视同销售,但是用于集体福利,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因为不可量化,暂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说明:(1)因组织员工聚餐而外购食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票等,建议先做抵扣再做转出,当然可以直接勾选“认证但不抵扣”;(2)因组织员工聚餐耗用餐厅库存的原材料、调味品、水电气等,也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问题四:为展会订制的赠品雨伞和杯子该怎么开票?
解析:据实开具,货物名称就是雨伞和杯子,数量、单价、金额等都按照实际情况开具。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可以要求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在展会上这些物品用来赠送客户,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购买时取得专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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