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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资源回收企业,如何在新电子税局对反向开具的“报废产品收购发票”进行红冲?
发布时间:2024-08-02  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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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自2024年4月29日起,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向出售者开具发票(简称“反向开票”)。

上期申税小微已经带大家了解过如何在新电子税局反向开具“报废产品收购发票”,本期带大家一起学习一下“报废产品收购”发票红冲的具体操作是怎样的?同样以数电票为例,一起操作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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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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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开票有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等原因需要红冲时,资源回收企业需登录新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发票业务】—【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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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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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在该功能模块中选中需要冲红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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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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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冲红原因,无论是否已经勾选抵扣或入账,均无需对方(出售者)确认即可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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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产品收购红字发票与蓝字发票样式基本一致,备注栏增加被冲红的蓝字发票信息及确认单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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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对“报废产品收购”发票红冲的具体操作流程,大家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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