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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问答】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热点问答来啦~
发布时间:2024-06-27  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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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梳理

 

问答来啦

各位纳税人朋友们,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月底结束,您完成了吗?

这一期申税小微收集整理了相关问答,快进来看看吧!

 

1.

什么情况会导致退税审核不通过呢?具体原因该如何查询?

 
 
 
 

答: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能导致退税审核不通过或者退税失败:(1)您的身份信息不正确;

(2)您提交的银行账户信息不正确或者无效,导致税款无法退还;

(3)您的申报数据存在错误或者疑点;

(4)税务机关审核时发现有需要向您进一步核实了解的情况,但您未提供联系方式或者提供的联系方式不正确,无法与您联系;

(5)税务机关向您核实有关年度汇算申报信息,您尚未确认或说明。

纳税人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入“首页”,点击【2023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专题页—在【办理汇算】栏目下点击【查看记录】,进入申报记录详情页,点击【退税记录】,就可以看到具体情况。对相关数据进行检查、修改,排除疑点后,可重新提交退税申请。

 

 

2.

2023年度个税汇算已经申报完成,但发现自己还有一项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没填写,还能补充享受吗?具体该如何操作呢?

 

 
 
答:是可以补充享受的。在个税APP【办&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住房租金】选择2023所属年度,把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补填进去。再回到【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界面,点击下方的【更正】按钮,系统会自动归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核实【专项附加扣除】合计金额是否无误。核实好后,点击【下一步】,系统会进行税额计算,如果有退税金额,再按照系统提示提交退税申请,等待退税即可!如果退税申请处于税务审核环节,在补充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需要先撤销退税申请,再办理更正申报。具体操作也是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完成,进入年度汇算专题界面后,找到2023年度汇算的申报记录,选择【退税记录】,点击【撤销退税】。撤销完成后再进行更正申报。这里再给大家作一个提示,年度汇算期间每个月在手机APP端更正、作废申报的次数上限只有5次,超过上限后如需更正或作废申报,需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3.

如何理解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答:只要纳税人申报扣除过一套住房贷款利息,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系统里存有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的记录,无论扣除时间长短、也无论该住房的产权归属情况,纳税人就不得再就其他房屋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4.

本科毕业之后,准备考研究生的期间,父母是否可以扣除子女教育?

答:不可以,该生已经本科毕业,未实际参与全日制学历教育,尚未取得研究生学籍,不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研究生考试通过入学后,可以享受高等教育阶段子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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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如果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的境外纳税年度与公历年度不一致,该如何对应到我国纳税年度?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第九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的境外纳税年度与公历年度不一致的,取得境外所得的境外纳税年度最后一日所在的公历年度,为境外所得对应的我国纳税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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