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9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附有契约条件的非流动负债(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全球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使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完善更好地满足我国利益相关方需要,请贵单位组织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并于2022年1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们。反馈意见请针对征求意见稿中所列问题,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整理、汇总和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英文全文和中文简介可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子频道(kjs.mof.gov.cn)“工作通知”栏目以及会计准则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asc.org.cn)下载。
联 系 人:会计准则委员会 张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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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附有契约条件的非流动负债(征求意见稿)》中文简介
2.《附有契约条件的非流动负债(征求意见稿)》英文原文
财政部会计司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