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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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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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征硫磺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财关税〔2008〕50号  发布时间:2008-05-14  来源: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江阴大桥会计师事务所 作者:1f0u3pkd4slay 
 

注释:全文失效。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2号。

海关总署:
  根据国务院决定,自2008年5月20日起,免征硫磺(税号:25030000、28020000)进口环节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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