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第二条规定,房屋赠与应缴纳契税。根据第四条规定,房屋赠与的契税计税依据为税务机关依法核定的价格。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第二条规定,房屋赠与应缴纳契税。根据第四条规定,房屋赠与的契税计税依据为税务机关依法核定的价格。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