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财财税[2003]89号第二条(一)规定,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以,贵公司如果购入的是新建的商品房,那么在房屋交付的次月起就要计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