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监会令【第206号】,本文自2023年2月17日止废止。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0年1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
2020年2月14日
附件2:立法说明.pdf附件1: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