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该公告明确规定,“企业购买的文物、艺术品用于收藏、展示、保值增值的,作为投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文物、艺术品资产,在持有期间计提的折旧、摊销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该公告明确规定,“企业购买的文物、艺术品用于收藏、展示、保值增值的,作为投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文物、艺术品资产,在持有期间计提的折旧、摊销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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