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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
2024-06-21
2024-06-21
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的通知
税委会〔2012〕4号  发布时间:2012-03-19  

注释:全文废止。参见:《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财政部令第83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4月1日起,对液晶显示板等4个税目商品进口关税暂定税率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部分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xls

 

 

附件:

QQ5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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