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专用车辆在车辆电子信息中重新标注免税标识后,纳税人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税务机关依据车辆电子信息中标注的免税标识以及相关资料,为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对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即纳税人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退还。
答:专用车辆在车辆电子信息中重新标注免税标识后,纳税人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税务机关依据车辆电子信息中标注的免税标识以及相关资料,为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对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即纳税人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退还。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