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获得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自2020年1月1日起,武汉市按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房产原值减除比例调整为百分之三十。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
2020年9月21日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获得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自2020年1月1日起,武汉市按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房产原值减除比例调整为百分之三十。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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