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科技办、财政所,高新区科技局、财政局,临港经济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局,江阴—靖江园区经发局、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江阴市委 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产业强市建设 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澄委发〔2018〕17号)、《江阴市产业强市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澄政发)〔2016〕24号)、《中共江阴市委 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强市和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见》(澄委发〔2016〕47号)和《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实施细则》《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核准制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内容
(一)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科技企业“小升高”计划
1.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为当年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含2017年度第三批首次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未兑付资金企业)。
(2)申报企业在近两年按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要求建立比较完善的研发费归集台账。
上述条件必须全部满足。
2.证明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省科技厅批准或公示文件。
(2)2017年度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告。
(二)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1.申报条件:
(1)当年新获批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和列入江苏省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计划的企业研发机构。
(2)当年新获批的省级以上各类创新载体(科技产业园、特色产业基地、创新型乡镇、孵化器、加速器、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众创空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
(3)当年新建完成的众创空间等市级以上公共服务平台、创新载体。
(4)当年新认定的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5)当年新认定为省民营科技企业。
(6)当年新获批的省级星创天地。
(7)当年新获批的省级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分店、便利店。
(8)当年新获列入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后备库的企业。
(9)当年无锡市绩效评估为优秀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载体。
(10)当年新获批省农业科技型企业。
上述条件满足其中一个即可申报,认定部门必须是政府科技部门,认定时间以政府科技部门的批文时间为准。
2.证明材料:
项目申报均需提供批准文件,当年新认定为省民营科技企业需提供批准文件及省民营科技企业证书。
二、申报程序
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上报。符合条件的单位进入“江阴市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服务平台申报入口”(http://221.228.70.22:9090/egrantweb/),注册登录后首先更新企业信息再选择相应项目类别填写,填报时请仔细阅读填报说明及申报通知,上传的各类申报证明材料需用原件扫描或拍摄,效果清晰可辨。各辖区科技、财政部门负责区内申报项目的网络受理和初审工作。通过市科技局审核后,各申报单位从申报系统下载带有申报编号和条形码的PDF格式的专项资金申请书,连同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一式两份),盖章签字,报送至各镇、街道、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三、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2018年度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核准制项目)资金申报网上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下午4 : 00,请各镇、街道、开发区于12月17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交江阴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逾期不予受理。资金申报过程中有关问题,可向市科技局各项目主管科室咨询。
四、其它事项
1.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科技企业“小升高”计划
联系科室:江阴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人及电话:李海春 86861539
2.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联系科室:江阴市科技局科管科
联系人及电话:周京利 86861536
3.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项目申报QQ群:632534948
江阴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