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规
全文失效
2024-08-29
2024-08-29
1kvz2sjiqpl26
关于北京市车辆通行费免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57号  发布时间:2003-03-19  
 

根据《关于发布部分到期停止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通财税(2009)138,失

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为支持北京市高速公路建设,办好奥运,经国务院批准,现对北京市车辆通行费营业税问题通知如下:

 

  自2003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对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市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还贷期间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免征营业税。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