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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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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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特别纳税调整业务规则——同期资料申报准备》及业务需求编写课题项目招标的公告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17年第5号  发布时间:2017-02-28  
 
 为加快税务师执业规则制定及信息化工作进程,适应行业发展要求,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升税务师执业规则制定工作水平,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业务准则和发展委员会2017年执业规则制定工作计划》(中税协专[2017]001号)和《注册税务师执业规则课题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中税协发[2015]037号)的规定,决定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的形式制定有关课题项目,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课题项目
  《特别纳税调整业务规则——同期资料申报准备》及业务需求编写
  二、招标课题项目描述
  特别纳税调整-同期资料申报准备业务是指税务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为纳税人提供特别纳税调整事项中涉及的关联交易审核分析及同期资料准备等咨询服务的行为。课题成果最终形式是《特别纳税调整业务规则——同期资料申报准备》(代拟稿),同时包括课题结题报告、规则起草说明以及协议和报告范本、相关案例等配套附件。
  《特别纳税调整业务规则——同期资料申报准备》业务需求编写是依据相关政策及其对应的业务规则,以业务工作底稿为核心,同时清晰完整的描述客户管理、项目管理、数据管理、底稿管理、报告管理的全项流程。运用信息化系统下的数据搜集分析和集中管理来建立标准化的执业流程,根据纳税审核实施的具体程序进行业务需求编写,并配合开发纳税审核执业软件,从而实现互联网+环境下新型涉税专业服务模式。
  三、课题项目招标要求
  1.投标人应当依据《注册税务师执业规则课题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以团体形式组成项目组进行投标。项目组成员应当具有一定代表性,包括税务师行业从业资深人士、院校或研究单位专家等。
  2.项目组成员应当熟悉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税务师执业规则体系、注册税务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注册税务师执业规范制定办法,了解国内外涉税专业服务组织的发展情况,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专业背景。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4人。
  3.项目组设负责人。负责人应当对自签订课题项目协议书到相关规则文件及业务软件最终发布的项目全过程负责,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负责人应当参与过财税领域准则(规则)的制定或主持过重大相关项目的研究工作,熟悉业务软件需求编写流程,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高理论素养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在税务师行业及相关领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项目实施期间,未经中税协同意,项目组不得更换负责人。
  四、课题项目招标经费
  项目研究经费由中税协承担,中税协对研究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特别纳税调整业务规则——同期资料申报准备》及其业务需求编写项目经费支持共20万元。
  五、课题项目招标程序
  1.投标人应当于2017年3月20日前,将投标申请书(纸质文件一份及PDF签章格式电子文档一份)报至中税协业务准则部。请投标人根据课题研究优势按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同一个项目组参与多个投标项目,应按项目分别填写投标申请书。法人投标和其他组织投标申请书应当加盖单位的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印章。自然人投标申请书应有项目组负责人及成员签字。
  2.中税协根据《注册税务师执业规则课题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中税协发[2015]037号),组织专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申请方案和研究力量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中标人,于2017年4月中旬公布中标结果,并与中标人签订立项协议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宏伟010-68413741
  李頔010-68413988——8306
  电子邮件:zzzb@cctaa.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A座11层中税协业务准则部(邮编:100142)
  特此公告。
  附件:
  税务师执业规则及业务需求课题投标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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