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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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2024-08-29
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对外国石油公司医疗费列支问题的批复
国税油函[1990]100号  发布时间:1990-12-2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全文失效

 

 

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湛江分局:

 

  你局国税油湛函[1990]77号文收悉。关于外国石油公司雇员医疗费支出的列支问题,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凡是外国石油公司已提取列支了医疗保险金、牙医保险金的,其为雇员实际支付的医疗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再作为费用列支。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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